根据市教委相关精神,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经过助学金政策宣传、班级评议、学院综合审核,结合学生在校德育、困难情况等综合事项,现对公卫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补充认定)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4天,即11月14日—11月17日,凡对初审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工作组反映,地址新区B6-516。
贺* 国家三等助学金
冉*亮 国家三等助学金
向*瑶 国家三等助学金
陈* 国家三等助学金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如有疑义监督电话:58556813。
监督邮箱:951095213@qq.com
手 机:18290312962(陈老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