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困难生认定的相关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定,现对本学院1名学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生工作。23级公共卫生管理1班,张某认定为比较困难,公示期为3月31日一4月2日,广大师生如对上述个人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认定工作组反映。地点: B6-516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10-17: 30。
监督电话:18290312962(陈老师) 监督邮箱:951095213@qq.com(陈老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