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某、郑某,22级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班学生,谭某,23级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班学生,3名同学在2023年5月29日因违反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3名同学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已于2023年11月28日解除处分。3名同学已在2023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困难生,本学期按照助学金评定流程,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并公示,学院审核公示,认定师某、郑某、谭某3名同学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资助。公示期自即日始2天,即2月28日—2月29日,凡对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国家助学金工作组反映,地址新区B6-516。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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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