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特殊困难救助工作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审定,拟推荐秦琴等4名同学为我院2022年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始3个工作日,即5月31日—6月2日,凡对推荐上述同学参评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13436220333(何怡璇老师);监督邮箱:56374825@qq.com(何怡璇老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特殊救助公示.xlsx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