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校内助学金实施办法》,经过校内助学金政策宣传、班级评议、学院综合审核,结合学生在校德育、困难情况等综合事项,现对公卫学院2022-2023学年校内助学金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3天,即5月24日—5月26日。凡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校内助学金初审工作组反映,地址新区B6-516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监督电话:13436220333(何怡璇老师)
监督邮箱:56374825@qq.com(何怡璇老师)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