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助学金政策宣传、班级评议、学院综合审核,结合学生在校德育、困难情况等综合事项,现对公卫学院2020年20级学生国家秋期助学金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即日始3天,即10月26日—10月28日,凡对初审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卫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工作组反映,地址新区B6-516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00
联系电话:公卫学院办公室:58556800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26日
公卫学院-国家助学金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