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相关规定,秉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我校一项成果转化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成果完成人代表
闫一梵
二、成果基本信息
成果名称 |
一种带有超声雾化系统的小型中药熏蒸机 |
知识产权类型 |
实用新型专利 |
专利申请号 |
CN202322493110.3 |
授权公告号 |
CN221286283U |
授权公告日 |
2024年7月9日 |
专利权人 |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发明人 |
闫一梵; 王文杰; 陈奕希; 苏先俊; 黄昊睿 |
成果简介 |
一种带有超声雾化系统的小型中药熏蒸机,包括外壳和置于外壳内的内胆,所述内胆上连接有盖体,所述盖体内设有与内胆连通的蒸汽室;所述盖体上开有进水孔和出汽孔,进水孔连通有进水管,出汽孔连通有熏蒸装置;所述内胆中部设有置药架,内胆底部设有电加热器和超声雾化器。外壳用于装载内胆和盖体,内胆用于盛装熏蒸液和药包,药包置于置药架上,便于根据患者熏蒸需求及时更换;本方案联用电加热器和超声雾化器,有效降低电加热熏蒸液的温度,使得熏蒸液在较低温度或者常温状态下依然能够稳定形成药雾,有效避免了因所需雾量大而长时间高温蒸煮药液所导致蒸汽温度太高造成患者高温烫伤。 |
三、转化方式
1.转让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受让方:惠州启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3.转化方式:转让
4.转化金额: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5.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四、其他说明
1.闫一梵承诺本次转化已取得其它成果完成人的一致同意,全体成果完成人一致同意全权委托其办理成果转化相关的一切事项,其签署的成果转化一切文件均为全体成果完成人的共同决策。
2.本次转化所有归属于成果完成人的部分由闫一梵统一收取,与其他成果完成人的内部权益分配方式及比例,由闫一梵与其他成果完成人自行协商确定后分配。
3.若其他成果完成人因本次转化向学校主张权利或收益分配或提出任何异议的,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闫一梵全权承担,若因此导致学校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闫一梵负责赔偿。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25日。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发展规划处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签字,同时附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签署成果转化协议并正式开展成果转化相关事宜。
通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五桥百安坝天星路 366 号
联系电话:023-58556521
联系人:张老师
发展规划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