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为职工投保互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通知
为保障广大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渝工发〔2014〕23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的意见,我校已于2015年开始为职工投保了互助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一份,每人每年缴纳了一定的保险份额,患重大疾病者可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至今已缴纳两年,最近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在2018年度继续为全校职工续保,由学校工会统一办理。
保险文件已挂在工会网页上,相关政策和赔偿范围可查阅、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