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体育教研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5-09-17    作者:公共基础部管理员     来源: 本站    点击:

一、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体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使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有道德、有知识、有文化、有纪律”得到新时期四有新人。

二、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大纲指导纲要》和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印发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和实施办法。

三、 教研室负责学院体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发展工作,负责学校体育学科及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四、 制定体育教学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的考核等工作。

五、 承担全校学生的全部体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根据教学需要,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

六、 负责学校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校(系)代表队训练、参与社会服务。积极开展与各高校之间的体育交流和合作。

七、 负责体育科研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根据自身条件,积极进行国家、省、学校课题研究工作。

八、 负责实施学生《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统计上报工作。

九、 负责体育场地规划、使用、管理、器材购置工作。负责体育经费预算、使用、管理工作。

十、协同学生会和校工会组织指导师生的课余锻炼,开展运动竞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健康校园建设。

十一、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与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