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化教研室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层组织机构,隶属于公共基础部。在校系双重领导和指导下,在遵循部门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教研室具体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负责我校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数学》、《电子机械基础》、《医用电子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医用化学》、《基础化学》、《化学分析技术》、《物理化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全面负责我校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电子机械基础》、《医用电子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基础化学》等课程的课程体系建设与改革。
三、全面负责组织《有机化学》、《基础化学》试题(卷)库建设,精品课程申报等工作。
四、全面负责我校高职高专相关专业的《电子机械基础》、《医用电子物理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基础化学》等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五、组织数理化教研室定期进行教学活动,组织教师集体备课,协调改进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进度。集体讨论确定本学科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教学内容、选择教材、自编教材、讲义等事项。总结教学、科研经验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六、全面负责相关课程的考核工作,组织课程考试命题、阅卷。
七、组织大学生专升本《高等数学》的考前辅导工作。
八、组织观摩教学(每学期至少一次)、相互听课等教学活动,并进行评议。注重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和更新。
九、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要求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撰写科研论文,通过科学研究促进教学改革。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校级课题和市级课题。
十、开展对青年教师的“一对一”结对形式的“传、帮、带”培养工作,使青年教师早日熟悉教学业务,掌握教育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做好骨干教师的培养以及教学团队的梯队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制订本教研室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撰写学年、期末工作总结。做好自我述职与鉴定,接受教学主管部门的考核与考评。
十二、进行教学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做到教学文件齐全、教学资料完备、教学管理完善。
十三、教研室集体讨论对本学科拟吸收的师资进行初议,拟定本学科青年教师进修、培训计划。合理布局教学师资力量,积极配合学校和系部做好师资培训和提高工作,督促检查本专业学科“老带新”落实情况,确保教师的专业发展不断上一个新台阶,重点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十四、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和各类教具补充和管理,保障教研室的教学仪器、设备、幻灯片、挂图、教学模型和课件等教学资源由专人保管,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