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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修订2023.10.16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3/10/16 来源: 浏览:次 字号:

2023年)第34-1

 

财务处

经三届19202334)党委会研究审议,现将相关议题的决议交予你处,请遵照执行,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落实情况向我室反馈。

研究议定如下:

一、研究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修订事宜

会议同意,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简化财务报销流程,修订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支出管理办法》《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往来款项管理办法》。会议强调,要加强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确保经费合理合规使用(详见附件)。

由财务处开展相关工作。

 

 

党政办公室

20231013


附件

 

学校现行财务管理制度于20216发布并执行,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工,简化财务报销流程,对以下财务制度进行修订,并于20231016日开始执行

《差旅费管理办法》

修订内容:第六章 学习、培训 第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参加培训、进修的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

增加(三)住宿费凭票报销:参加短期学习、培训15天及以内的人员按本办法第三章住宿费标准报销;参加长期学习、培训15天以上的人员按不超过第三章标准的30%报销。

《支出管理办法》

修订内容:

1.“第三章 经费审批程序及权限 第十一条

                经费项目

审批程序及权限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其他经费

三峡医专校级办公费(新增)

原审批权限

现审批权限

原审批权限

现审批权限

审批权限

人事处部门负责人(人员经费)/经费部门负责人

0

0

0

0.5万元及以下

0

分管人事校领导(人员经费)/经费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

1万元及以下

5万元及以下

1万元及以下

0.5万元以上-5万元

0

分管财务校领导

1万元以上-20万元以

5万元以上-50万元

1万元以上-20万元以

5万元以上-50万元

50万元及以下

校长

2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以上

2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

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

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

校长办公会、党委会

 

 

500万元及以上

500万元及以上

500万元及以上

 

2.“第三章 经费审批程序及权限 第十三条 借款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1万元以上20万元以内需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办理;20万元及以上借款按照《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修订为1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需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处办理;50万元以上借款按照《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内容:原第四条大额资金定义“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修订为50万元以上

《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修订内容:第四条 应付款项的管理—3.应付款项结算时

“1万元以内(含1万元)经财务处处长审核签字后办理,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经财务处处长、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按《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修订为应付款项结算时,1万元及以下经财务处处长审核签字后办理,1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经财务处处长、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50万元以上按《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